日前,市科技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第二批)的通知》,本批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涉及材料、能源、先進制造與高端裝備三大領域,鼓勵符合條件的依托單位在原有省重點實驗室基礎上優化重組或申報新建,2021年以來新獲批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不參與重組。
據悉,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應為創新型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其中之一,已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照依托單位性質必須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面向國家、省未來產業發展戰略性領域布局的重點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此外,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總數不得超過3家。第一依托單位應為山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鼓勵重點實驗室與省外“雙一流”高校或國家科研機構聯合共建。除數學、物理等自然科學基礎學科外,重點實驗室須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牽頭或參與建設;牽頭或參與實驗室建設的企業均應為在山東注冊的企業,且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1家重點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