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等學校:
為保障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建設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推動高校開展高水平、實質性、可持續國際科技合作,根據《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建設計劃》、《高校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及《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與驗收標準》,我司將于近期開展實驗室驗收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
驗收范圍
驗收范圍為2015年教育部立項建設的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見附件1)。如條件不具備,可提出延期驗收申請(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二
驗收內容
按照《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與驗收標準》,重點考察實驗室科學研究、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人才隊伍、管理運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
工作安排
本次驗收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具體實施。有關高校應在全面梳理、總結實驗室立項建設以來各方面工作進展和成效的基礎上,填報《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驗收申請報告》(見附件2)并提交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將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驗收。現場驗收包括聽取匯報、實地考察、專家評議等環節。我司將根據專家評議意見確定驗收結果。
四
有關要求
請各有關高校在2018年11月28日前將相關驗收材料(紙質版1份,附電子版光盤)以公函形式報送到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35號,郵編:100080)。
聯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余玉龍、何立芳
010-66096358、66097506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鄭怡寧、苑杰
010-62512373、62514690。
教育部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