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官網信息,在4月18日召開的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審議并原則通過。
會議認為,良好的土壤環境是農產品安全的首要保障,是人居環境健康的重要基礎。黨中央、國務院對土壤環境保護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對土壤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有益實踐。但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產業結構和布局不合理,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體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面對嚴峻的土壤污染狀況,在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領導重要指示、深入分析污染源、總結各地保護土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是十分必要的。《計劃》明確提出,土壤污染防治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出發點,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堅持源頭嚴控,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強化科技支撐,發揮市場作用,引導公眾參與。到2020年,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土壤污染惡化趨勢得到遏制,部分地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穩中向好。圍繞以上要求和目標,《計劃》提出了依法推進土壤環境保護、堅決切斷各類土壤污染源、實施農用地分級管理和建設用地分類管控以及土壤修復工程、以土壤環境質量優化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和產業化水平、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等主要任務,明確了保障措施。會議決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經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上報國務院審議。